張貼日期: 2024-12-23 12:22:58 點閱:78
一、依據本府113年11月25日召開本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
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籌備會議決議事項辦理。
二、「114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」相
關訊息如下:
(一)學術性向【數理類】申請資格(需符合下列二項):
1、設籍本縣且 113 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,並經國小指
導教師或法定代理人/實際照顧者觀察推薦,在學習特
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。
2、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數學、
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「甲等」以上,且至少需有二
項成績達「優等」。
(二)學術性向【語文類】申請資格(需符合下列二項):
1、設籍本縣且 113 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,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法定代理人/實際照顧者觀察推薦,在學習特
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。
2、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、
英語之學習成績皆需達 「甲等」以上,且至少需有二
項成績達「優等」。
(三)初審報名時間及地點:114年4月22日(星期二)至4月23
日(星期三)上午8時至下午4時,向114學年度欲就讀之
學區公私立國中(或高中附設國中)輔導室報名。
(四)複選報名時間及地點:通過初選鑑定者,於114年6月11
日(星期三)上午8時至下午4時,向原初審報名學校輔
導室報名。
(五)初、複選時間:
1、初選:114年5月24日(星期六)。
2、複選:114年6月21日(星期六)。
(六)餘項相關時程及資訊請參閱簡章。
三、由於本府曾接獲民眾表示學生符合資格,家長卻未接獲資
優考試相關訊息,爰請各校於文到後3日內公布簡章於學校
網頁,並請國小教務處協助篩選成績符合資格之學生,主
動通知報名相關事宜。